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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關係中,我們常被告誡要相敬如賓、和和氣氣,是真的嗎?
《每場爭吵,都讓我們更相愛》作者是John Gottman是全球婚姻權威高特曼博士;另一本書《好好吵架!》作者萊特夫婦也是專注於伴侶關係的權威,他們都說:
不吵架的關係往往最危險!
似乎,真正的關鍵不在於是否吵架,而在於你使用的溝通風格是否能導向自我實現與深層連結。
根據 TKI (The Thomas-Kilmann Conflict Mode Instrument),衝突處理可以從兩個維度來衡量:

TKI一開始是用於商管、企業管理的模式,研究人員覺得這些模式對企業而言沒有絕對的最優解,要不同情境讓領導人做出決策。
但這篇文在討論的是親密關係,所有我的解讀是有最佳解。
《好好吵架!》一書提到,大多數的吵架都只是表面噴發(例如:誰沒洗碗、你沒報備!)
但這背後都有需求未被滿足,可能隱藏著「被重視」、「被理解」、「安全感」、「信任感」的渴望。
高品質的吵架就是為了要幫助我們揭開這些需求。
有衝突,我們才能學習對方的底線在哪裡。
健康的伴侶關係需要清晰的邊界,不是為了隔離,而是為了讓彼此在舒適的安全感中互動。
在伴侶關係、職場、家庭,任何人際互動中,不敢衝突往往代表缺乏信任。
當我們能開誠布公地表達不滿(協作型風格),才能達成真正的共識,而非表面的服從。
如果要真誠經營關係,衝突是必須的過程。
不要以「你每次都…」或「你從來不會…」開頭,有點太火爆了。
這樣很可能會立刻觸發對方的防衛機制,然後就開始推卸、攻擊、築牆。
試著改用「我的感受是…」、「我需要的是…」。
高特曼的研究發現,69% 的衝突是無法完全解決的(例如性格差異)。
這個結論有點令人難過,但好消息是,這樣就有了很清晰的方向!
協作型風格的重點不在於「解決」,而在於「如何帶著這個差異共處」。
《愛的 8 法則》提到一個有趣的數據,吵架時若情緒過載(超過心率100以上),生理上我們會失去理智。
此時,短暫的逃避、冷靜是策略性的,目的是為了回歸後的協作。
但不可以回來之後就當作沒有發生這件事,這樣就是真正的逃避了,這樣只會忽視彼此的需求,然後把引爆點往未來丟而已。
我做了一張很完整的吵架實戰建議,歡迎存取圖片

其實我覺得懂了這些概念,我最怕的不是吵架本身,而是我的隊友怕吵架,或者是冷靜之後人就消失了。
能夠願意吵架的人,我覺得一定對對方都足夠重視。
但吵架完還能真正去面對、挖掘渴望與溝通需求的人,才是真正可以增進關係的人!
希望大家記得
衝突不代表關係的終結,而是深層理解的開端。
衝突是「開端」,這兩個字很重要。
開端都開啟了,接著做的事情攸關到能不能繼續走下去
當你學會彈性地運用不同的 衝突管理風格,並始終以「互相理解」為終點時,每一場爭吵,都將成為通往自我實現與恆久愛情的階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