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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天我在看文章內容提到「人會愛,是大腦裡面的激素,像是催產素、多巴安等等…,從這個視角來看,我們愛的是這種激素帶來的快感嗎?」
哦!看到這樣的觀點讓我覺得好有趣,想要反駁、卻又不得不同意,值得深思!
確實在伴侶關係中,我也曾經中感到迷惘:究竟是我「自主選擇」了這個人,還是某種不可抗拒的力量讓我「深陷其中」?
有人說,人因為愛而完整;但從生物學與心理學的角度來看,愛有時更像是一場大腦的化學風暴,甚至是童年創傷的強迫性重複。
那當產生刺激、愛戀的激素退去,我們剩下的究竟是真實的連結,還是空虛?
在「小實現」的觀點裡,我認為釐清愛情觀是自我實現路徑上極為重要的一環
這篇文會試著剝開浪漫的外衣,從生物本能、自由意志到存在需求這三個層次,探討我們究竟是愛情的囚徒,還是掌舵的主人
當我們墜入情網(Falling in love)時,我們往往覺得這是靈魂的共鳴。但演化心理學家會冷靜地告訴你:這其實是基因為了繁衍而設下的甜蜜陷阱。
人類學家 Helen Fisher 在其研究中指出,熱戀期的大腦反應與藥物成癮驚人地相似。當我們愛上某人時,大腦會釋放大量的多巴胺與去甲腎上腺素,讓我們感到亢奮、精力充沛,並對目標產生強烈的聚焦與渴望。
我們感受到的強烈慾望或依戀,是基因為了生存和繁殖所下的限制。因為基因無法直接指揮所有行動,只能透過建立大腦和神經系統。於是我們就像是求生機器,會在遇到特定狀況時,執行有利於基因繁衍的行為。
——《自私的基因》
聽起來有點悲觀
在這個層次,如果你因為「沒有他我會死」、「看到他就心跳加速」而定義這就是真愛,那麼很遺憾,你可能暫時只是生理機制的奴隸。
這不是自由意志的選擇,而是生物本能的驅動力。
當你感到強烈的「暈船」或焦慮時,試著啟動你的觀察者視角:
如果說第一層是身體的自動導航,第二層就是人類獨有的手動駕駛模式。
在刺激與回應之間,存在著一個微小但關鍵的空間,心理學家 Viktor Frankl 稱之為「選擇的自由」。
真正的自由,就發生在這個縫隙裡。
心理學大師Erich Fromm在經典著作《愛的藝術》中提出一個顛覆性的觀點:「愛不是一種感覺,而是一種能力,是一項意志的行動。」
感覺是被動發生的,你無法控制對誰心動,在這部分我們是被綁架的。
但愛是主動選擇的。
當多巴胺退去,當你看清對方的缺點時,「愛」才真正開始考驗。
你是否能在衝動當下「喊卡」?你是否能為了長遠的關係,選擇溝通而非冷戰?
這就是從奴隸走向主人的關鍵一步。
在與伴侶(或潛在對象)互動時,練習捕捉那個縫隙吧!
超越了生理衝動與行為選擇,那我們就要反思了,為什麼需要愛情?
許多人的愛情觀建立在「匱乏」之上,就像柏拉圖神話裡尋找另一半的半圓,我們總覺得自己「缺了一角」,需要另一個人來填補空虛、提供安全感或證明自我價值。
這種基於匱乏的愛(馬斯洛稱之為 D-Love),D-Love本質上是一種依賴。
只要對方離開或改變,你的世界就會崩塌。這依然是一種高級的奴役。
然而,在通往自我實現的道路上,我們追求的是一種「豐盛」的愛(馬斯洛稱之為 B-Love,Being Love)。
你不缺什麼,你本身就是一個完整的圓。你尋求伴侶,不是因為「沒有他不行」,而是因為「有他更好」。這種愛,是兩個獨立完整個體的相遇,是為了分享彼此的豐盛,共同成長,而不是互相索取。
當你不再需要透過別人來定義自己時,你才真正擁有了愛情的自由意志。
檢視一下你在關係中的底層動機:
我們擁有肉身,因此無法完全擺脫生物學的枷鎖;我們有過去的經歷,因此難免會有心理上的慣性反應。
承認這些限制,並不可恥。真正的力量在於,我們能運用覺察力,在那些生理衝動與情緒反應的間隙中,找回自由意志。
在「小實現」的觀點裡,愛情不是一場尋找救贖的童話,而是一場關於自我認識的修煉。願我們都能在關係中,從被動反應的奴隸,成長為主動選擇的主人,在愛中實現真正的自由與完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