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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經常陷入一種迷思:認為所有偉大的行動,都必須源自於一股熱血沸騰的動機。
我們等待靈感、熱情,或是某個時刻,才願意把塵封已久的書拿起來讀、換上跑鞋運動,或是開始執行那個拖延很久的計畫。
《內在動能》(The Magic of Momentum)的作者史蒂芬.蓋斯(Stephen Guise),也是《驚人習慣力》的作者,他在這本書裡提出一個很不一樣的看法:與其等一股衝勁,不如先讓自己動起來,因為我們最可能繼續做的,就是剛剛在做的事。
身為職涯顧問,我在諮詢過程中常聽到個案說:「我只是沒有動力。」
蓋斯認為,動機(motivation)很不可靠;真正能帶領我們穿越低潮、持續前進的,是物理學上的「動能」(momentum)。
他在書中提出了動能的四大定律:一、你最可能持續做剛剛做的事;二、持續動作,才能消除阻力;三、你感覺到的動能是假的;四、你做的一切都會造成「指數型漣漪」。這篇會一條一條拆開來看,文末附一個 5 分鐘的小練習。
如果動能是關鍵,為什麼我們還是動不起來?這就要回到物理學的「牛頓第一運動定律」:靜止的物體傾向於保持靜止,運動中的物體傾向於保持運動。
蓋斯認為人的行為也有這種慣性:如果你正在休息,你會想繼續休息;一旦開始動作,就會想繼續做下去。
在物理學中,推動一個靜止的重物(克服靜摩擦力),比推動一個正在移動的物體(克服動摩擦力)需要花費更大的力氣。
在心理層面上也是如此,任務最困難的部分,往往是「開始的第 0 秒到第 30 秒」。
蓋斯指出,我們之所以拖延,是因為我們設定的「啟動門檻」太高了。我們想著要「寫完一篇文章」、「跑完 5 公里」、「讀完一章書」,這些巨大的目標在我們看來是壓力,於是我們就先逃開了。
所以第一定律的解方在於:把啟動門檻降到很低。
與其說「我要去健身一小時」,可以試著說「我只要穿上運動鞋就好」;與其說「我要寫完這份報告」,可以試著說「我只要打開文件,寫兩行字就好」。
這就是蓋斯著名的「微習慣」策略在動能上的應用。當你把目標縮到小到不可思議、小到不會引發恐懼時,就能輕易克服靜摩擦力。
蓋斯也提醒,動能有三個要素:力量、速度和方向。剛開始的時候,最重要的是方向,只要方向對了(例如穿上跑鞋),慣性就會接手後面的事。
一旦物體(你)開始移動,物理定律就會站在你這邊:保持移動,會比停下來更容易。

第一定律講的是怎麼開始,第二定律講的是怎麼讓一件事越做越不費力。
蓋斯把長期的動能,放在大腦對一件事的「熟悉感」上:同一個動作做得夠多次,大腦就會把它當成熟悉的事,抗拒感也會慢慢變小,最後變成自動的。
在他的說法裡,熟悉感甚至比獎勵還重要,我們常以為養成習慣要靠獎勵撐著,但大腦其實更偏愛熟悉、安全的東西。
反過來看,如果你一直改不掉某個壞習慣,很可能不是因為意志力薄弱,而是那條路已經走得太熟了。
所以第二定律看的是次數,強度倒是其次。
每天睡前把書拿起來翻一頁,即使沒有真的讀,也比一個月一次讀完一整本,更能讓「拿起書」這件事變得熟悉。
大多數人運作的模式是這樣的:動機(想做這件事的感覺)→ 行動(去做這件事)→ 結果。
這聽起來很合理,但卻有一個致命傷:人的情緒與感受是波動的。
如果依賴動機,你的行動力就會受制於當下的心情、天氣、疲勞程度。動機就像一個喜怒無常的朋友,你永遠不知道它什麼時候會出現,什麼時候會消失。
蓋斯的第三定律更直接:我們感覺到的「今天狀態很好」「很有手感」,都不算真正的動能。真正的動能,是有沒有在做。
他特別提醒那種「30 天挑戰」式的目標:一開始熱血沸騰,看起來很有動能,但只要中斷一天、或是挑戰結束,那種感覺就垮了,行為也跟著停下來。
所以我覺得,在狀況不好的日子裡,你的目標不是「做得好」,而是「有在做」。
如果你還在隊伍裡,還維持著那個微小的習慣(例如今天只看了一頁書),你的動能就沒有歸零。
這與我在推廣「小而慢」的生活哲學不謀而合:不用求大、不用求快、不用求完美。慢慢滾動的石頭,也是在動。
當你心情低落或懶散時,與其先想辦法讓自己「振作」,不如先做一個很小的身體動作:去倒一杯水、整理桌面、做一下伸展。
允許自己有「低速運轉」的日子,是為了避免「完全熄火」。

一旦動能建立起來,它會長成什麼樣子?這就是第四定律。
蓋斯認為,行為的動能跟物理的動能不一樣,它是指數型的:每一個行動,都會改變大腦怎麼看待這件事,下一次就更容易一點。
他把一個小動作帶來的影響比喻成漣漪,最大的力量常常在後面一圈一圈擴散出去的部分,至少會往三個方向走:
所以蓋斯建議,要像下棋大師一樣思考:不只看這一步的得失,也看它會怎麼影響後面的局面。
我們常常高估一次大行動的影響(例如一次跑 10 公里),卻低估那些隨手的小決定。
動能是累積的,不是一次性的。長期下來,這種穩定的動能所創造的複利效應,常常會比那些三天打魚、兩天曬網的爆發型努力,走得更遠。
你看不到人生的極限,只看得見眼前的阻礙。
—史蒂芬.蓋斯,《內在動能》

照蓋斯的第一定律,小動作的用處在於讓你從「靜止」變成「在動」,因為最難的是開始。
至於做多少才算有用,這是蓋斯從行為改變的實務整理出來的觀點,每個人的狀況都不一樣,比較好的方式是自己試兩週看看。
第三定律剛好在回答這件事:動能看的是有沒有在做,連續紀錄斷了也沒關係。
如果你中斷了一天,感覺上的動能可能會垮,但只要隔天再做一個小動作,真正的動能就還在。
這是小實現依四大定律整理的小練習,不是書中的原版方法。準備一張紙就好。
如果這週只打勾了兩天,也很好,那表示這件事已經從零變成二了。
整理《內在動能》的四大定律,其實非常簡單:
作為一個在心理學與自我成長領域探索的學習者,我深知改變不僅僅是意志力的對決,更是一場跟自己的慣性相處的練習。這四大定律並不是要你把自己逼成一台無情的生產機器,相反地,它們是為了讓你從「自我強迫」的痛苦中解脫出來。
下次,當你發現自己癱在沙發上,對著待辦事項感到焦慮與無力時,請記得:你不需要成為超人,你只需要成為一個懂得物理學的普通人。
只要穿上鞋子,站起來。動能,自然會帶你去到你想去的地方。
有些事一直沒動,是因為門檻太高;有些事一直沒動,是因為我們其實沒那麼想做。小地圖的「想做,卻一直沒做」請你列出三到六件放在心裡很久的事,每一件回答兩個問題:你有多想做、現在有多做得到,再把它們放進四個格子裡。
它不會替你決定要做哪一件,只是把「一直沒做」拆成不同的原因,因為「太難」跟「其實不想」需要的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。這一張是地圖集裡的地圖,大約 5 分鐘。
這張是地圖集會員的地圖,沒有訂閱也能先看介紹。